根據美國商務部的數據,2013年美國從中國大陸和臺灣地區進口的這類產品金額分別為15億美元和6.57億美元。
中國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負責人此前表示,這是美方在2012年11月對中國輸美光伏產品已征收高額反傾銷、反補貼稅的情況下,再次對中國光伏產品發起“雙反”調查并試圖征收高額稅,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。
該負責人指出,美方對中國產品進行限制的做法,是對貿易救濟措施的濫用,保護色彩十分明顯,勢必使中美光伏貿易糾紛再度升級。
美國智庫學者和太陽能行業協會多次警告,許多美國太陽能制造商依賴于全球光伏供應鏈,征收“雙反”關稅的做法也會損害美國太陽能產業下游企業利益,并減少太陽能產業相關就業崗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