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業公示活動,我省實行國家級、省級、市級、縣(區)級四級聯動機制,每兩年開展一次,通過引入企業信用標準體系和相應軟件,對企業和品牌的社會影響力、合同信用管理體系、合同行為、合同履約狀況、經營效益、社會信譽等六個方面進行電子化綜合測評。該活動對規范企業合同行為,引導企業誠信履約、守法經營,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有著積極的意義。尤其對建筑企業而言,在招投標時,有很大競爭優勢。
據省工商局有關人士介紹,對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業,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行動態監管,公示企業同時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,對于經核實存在失信行為的企業,工商部門將撤銷公示資格。